可怜的精神病人。你热爱谁想姓什么和别人的姓氏无关,不能成为给另一个人取姓氏的正当理由。可惜你这辈子都想不明白这个道理,只能在网上发泄了。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因热爱党而姓党,不是正当理由,还扯什么反贼的脑回路,说出啥来都有可能啊……哈哈……不意外。
: 精神病人没办法追究,那也不是说啥别人就得认可啊?对不起,我不能因为你的病情就同意你的观点,我依旧认为因为热爱党而姓党是属于符合前述司法解释中“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的情形。你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因为热爱党而姓党,违反公序良俗,或者不正当……
: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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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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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AOC FROM 123.122.161.*
FROM 123.122.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