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家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海淀区三环旁六层板楼,原来是北京市某局分的房子,我们买的二手房。
我们住的这栋楼1-6层是住宅,都有房本。地下还有完整一层,原来是公共澡堂、食堂、泵房等公共设施,产权属于某局下属某绿化大队集体所有。后来单位改制,某绿化大队归入一国企单位某下属子单位,他们掌握了地下一层的产权。
最近老旧水管改造,我们这一单元1-6楼都签字同意改造。按照设计,原来各家厨房和厕所的竖管都是插入地下一层楼底,然后各通过地下一层楼底的一根横管排入污水管。但绿化大队队长在我们这户的地下室住。因为原来这部分的设计为公共澡堂,所以他自己对地下的结构和功能进行了修改,厨房厕所都跟楼上完全不是一个位置,也不用1-6层厨厕的水管。所以楼上想要进行改造,他就拒绝在他家进行施工,导致改造无法进行。
邻居们打了很多次12345,一律都转到社区。社区和街道说水管改造是自愿协商,他不同意,也不能强制。现在问题是他没有房本,地下室的原始设计也不是住宅,按理说是没有反对权的。但实际情况又是他把这个公房占着住了,因为国有单位体制改革导致这些共有财产没人管,这里成了他个人的私产,他不同意,施工队和居委会都没法强制。
想请问群里的高人们有没有什么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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