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从法条看,只看这一条,跟其他都无关
那如果除了法条呢,这才是真正考验一个法官高低的东西
房间里只有她俩,女的说强奸,通常来说,男的说啥都没用
还记得京东的东哥吧,还记得阿里的女销售吧,场景都类似的
但是:考验法官的地方就在于,在已知符合人类常识的情况下发生的事情,如何化解法律的无奈。
再补充个题外话:如果我是男方家长或者姐姐,我也不会给她房产证加名字。
原因就不细说了,只要是脑子不糊涂的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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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ColinYu FROM 111.19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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