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某个做刑事案件的律师说他遇到的:
前提,双方发生x关系了
1、如果有邻居听到女方说不行或者不要,只要女的报警qj,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男的被判了
2、如果有人路过,听到女的说不要(根据某些小电影里面的情况,真有可能说不要,但那是希望要的意思),事后只要女的报警,没有其他证据,会判男的
3、如果坐车,女性发信息给其他人(如闺蜜)说我坐上车了,但我不敢说话,有这个证据,事后女方诉qj,也会判
法官的具体表达是为了保护女性权益,认为女性属于弱势群体,很多时候不敢或者不能保留证据,所以口供特别是第三人的口供就变得非常重要了。
我个人认为啊,这种以后真的会让仙人跳变得容易的多,女的勾搭一个男的(比如说在酒吧或者往上,约一起吃饭,当时表达想去开房的意愿),然后双方坐车的时候女的给同伙发个这个信息,之后只要上床了,男的基本上就任人拿捏了,qj只要定罪,我记得是3年起,大部分人都接受不了,那时候要个几十万然后不报案还是不难的,特别是这种事后报案,可以完美规避男方说女方是同意的这种情况。
【 在 calab2016 的大作中提到: 】
: 连伤都没有,全靠聊天技术吗?
: 这样说,不是所有的啪啪都是违背意志呢,有可能当时喊爽现在泼脏,谁说的准
:
--
FROM 116.227.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