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这个东西呢,不是你我认为是就是,如果是刑事方面的寻衅滋事还好说一点,治安管理方面的寻衅滋事还真就是随警察的机动判断来定了,算是一个模糊地带,而且这个都属于公安口的,复议也是公安口,通过复议或者诉讼要求改这个的,可能性很低。
你给楼主说以闹治闹这个,如果按照你前面说的,这就是个大坑啊,对方认识人,有关系,楼主还没关系,对方只要报警他这个寻衅滋事很难跑的了,就是这么双标。
所以正常来说还是走司法口,民事诉讼,这个大概率能判赢,就是可能赔偿少点,但楼主说了,他只要这个结果就可以去对方单位举报了,那么金额就无所谓了。
你说的群殴打死人这个,我不了解情况,找人了我觉得肯定有,很可能对方律师就是把情况改成了过失致人死亡(个人也觉得不太可能有杀人的心,大概率就是失手打错地方了),然后积极赔偿,拿到对方的谅解书,然后再搞个自首环节啥的,最后就从轻走了。
【 在 gouxi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上门闹,辱骂,并且动手打人的导致轻微伤的行为,可以算寻衅滋事了,受害方不接受调解不要赔偿的话,警方那边是要直接行拘打人方
: 现在是警方直接以没打人,不立案处理。这个处理干净利落。不牵扯到打人方的任何责任,也不需要拘留。
: 楼主是外地城市的,应该是这个老师找了人,外地小地方jing圈子很认关系,我知道的群殴打死人的,找顺关系都能处理成主犯只判三年。这种事就无解了。
: ...................
--
FROM 222.65.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