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个漏洞,只规定了物业有义务制止某个行为,但是没有规定被制止的那个行为是违法的。
应该先规定禁止某个行为,再规定物业有义务制止这个行为。
这方面,禁烟的相关规定就比较完善,没有漏洞。
【 在 q0558 的大作中提到: 】
: 小区的单位主体就是物业,根据《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这个规定,物业是有权制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建筑物或在建筑物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的,而且也必须制止,但你要说法律有没有给物业权力管这个事,那我就不知道了,有可能这个规定本身就违法呢?
: 第十条 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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