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毛病得看屁股在哪。
正如罗翔说的那样:学法律的到最后很多沦落成一群道德低下的群体。
【 在 zhuanz 的大作中提到: 】
: 判的没毛病,既然当时有异议就能推迟加装,说明当时政策就允许这样。现在业主去告人家阻挠导致延期造成利益受损,也告不赢。
: 除非装电梯的时候已经明确约定,现在不同意等于放弃以后使用电梯的权利,或者使用费用另行商议,由首次同意的业主共同决定。
: 现在这个判的不仅法律没毛病,也没妨害道德。其他业主买房时也没谁承诺必装电梯吧,加装属于额外受益,不是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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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3.1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