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noon 的大作中提到: 】
: term不方便翻639楼
: 但是从主贴来看。我不觉得“再次征求老人意见,每户发一个通告”一定发生过
: 所以这件事给大家提出的警示是,如果你是那32位。就应该再有决议加装电梯的时候,做一个正式的东西,写明,不出钱就等于放弃使用权。那不就没事了
: ...................
“做一个正式的东西,写明,不出钱就等于放弃使用权”,别自己臆想了。即便当年写了这个玩意儿,现在照样不影响法院判决,法院又不是根据这个来做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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