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认定了是通过水杯投毒,就因为水杯丢了?
就算水杯里头化验出来铊盐,也不能下结论一定就是水杯投毒啊
【 在 xingtianwai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关心这个案子已20年了,徒增压抑和不快。
: 朱令的案子,重点不是谁能拿到铊盐,而在于何人知晓哪个水杯是朱令的。那个年代能接触铊盐的不少,但能知道这个水杯是朱令而非其他同学的,知道其他水杯不是朱令的而是同学的的,普天之下不会超过4个人。
: 这四个人即是114室的四名室友:朱令、孙维、周欣、刘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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