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那个孙,毫无疑问
【 在 bullk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某律师写的嫌犯的心理侧写:
: 人的思维有从自己立场角度出发的一种定式,一个犯过罪实施过投毒行为的人,与没有投过毒的人,思维的角度和方式是不同的,人的思维经过自我训练可以很严谨无漏洞,但是思维定式由于自己的立场无法改变角度。
: 孙维的声明里把这么一起已经被明确立案过的投毒犯罪案件,她在这些对她执行的强制措施(8小时讯问)必须签收的文书上都签过字,她一定非常清楚地看到过过与投毒相关的涉嫌罪名,但她在声明中就偏偏写成中毒案件,她在刻意回避投毒,通篇只说中毒案件,而且在她与友人的信件中也反复要求提供一次中毒非二次中毒的资料以证明是医院方面延误误诊造成了朱令的残疾,一直都不肯面对朱令被投毒这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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