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认为协和是主观故意误诊。
因为那时谁也不知道朱令是被人投毒,诊断铊中毒最重要的一环就是要有铊接触史,不可能因为症状体征像铊中毒就这样诊断,清华否定了朱令有铊接触史,就相当于否定了铊中毒,因为这时的思路想的也是接触史,也就是不小心接触的,清华和协和在当时怎么可能想到她是被人投毒呢,就算朱令当时清醒的,她自己肯定也会明确表示自己没有接触过铊。
【 在 xingtianwai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一宗罪——李舜伟首诊就知道是铊中毒,并且说与他之前诊治的清华60年代铊中毒很像,但朱令在协和住院后,李舜伟却突然来了个180度的转变,不按照铊中毒的方向进行检测和治疗。李舜伟转变的其中原因不得而知,他本人对此也是讳莫如深,闭口不言
: 1995年3月9日,朱令父母带到二次发病的朱令到协和医院的神经内科专家门诊,李舜伟教授接诊后,告诉朱令的母亲“太像60年代清华大学的一例铊盐中毒病例”。在当天的病历里,李舜伟教授描述朱令的病情:“神清语利,明显脱发,四肢不能被人触碰,指尖和足底红,不肿,温度较高,指尖和膝以下触刺觉减退,膝反射对称,踝反射低。高度怀疑轻金属类中毒,如铊铍等,清劳卫所张寿林所长、丁茂柏等教授会诊。”入院时,朱令“两手指甲有明显的Mees纹,被怀疑有铊中毒的可能”。
: 第二宗罪:三方会议来断案,是不是铊中毒,会议说得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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