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谨是应该的。毕竟人命关天。
但是劳荣枝的事件,在她配合诱杀小木匠案成立的时候,她就已经该死了。
朱令案不了解,女人之间勾心斗角使阴招的事情我实在没兴趣。社会危害性也没有劳荣枝案件那么大。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要求证据的严谨,目的不是为了保护坏人,而是好人也有可能被冤枉成坏人。法律对证据的要求不能因为对象不同,就采取不一样的尺度。为了避免好人被冤枉,就难免有个别坏人成为漏网之鱼。
: 现在的问题是,劳案对证据的要求,显然是与其他一些案件不同的。如果按对劳荣枝判刑的证据尺度,朱令案里的孙维就应该被判刑,而不是连起诉都做不到。
: 那么这个尺度的依据到底是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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