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厉害了,那是集体野合……正大光明,符合先秦公序良俗……新儒学果然厉害,遮遮掩掩为圣人讳的那些,太low了……
溱洧一诗,再现了众多男女合会于溱与洧二水之滨,互赠鲜花香草,嬉戏谈爱,狂欢行乐的场景。孔颖达疏曰:“于此之时,有士与女方适野田,执芳香之兰草兮。既感春气,讬采香草,期于田野,共为淫泆。……维士与女,因即其相与戏谑,行夫妇之事。”(孔颖达:《毛诗正义》)说明这种欢会不仅仅是单纯的男女相见嬉戏,更是仲春时节的野合之会。有学者指出,野合的风俗在中国起源于两合氏族婚姻,从西周到春秋一直盛行,并且逐渐形成关于这一风俗的新的习惯,到了西周最明显的标志是野合也允许已婚男子参加。(杨军:《从先秦恋俗看孔子的出生》,《孔子研究》,2002年第6期)《礼记·内则》载“聘则为妻,奔则为妾”,我们认为,可以作为已婚男子参加野合之会的明证。故而当时的叔梁纥虽有妻妾,亦有参会资格。
在当今的文明社会里,人们把野合、私奔等视为可耻之行为。岂不知,在先秦社会环境中,“野合”作为一种风俗,不仅不会受到非议、不齿,而是还被作为一种人文景观,有着固定的活动场所。正如《墨子·明鬼》所载:“燕之有祖泽,当齐之社稷,宋之桑林,楚之云梦也,此男女之所属而观也。”陈梦家先生解释说:“属者合也,谓男女之交合也。”(陈梦家:《高郊社祖庙通考》,《清华学报》,第12卷第3期)可知,祖泽、社稷、桑林、云梦就是春秋时代燕、齐、宋、楚等国男女野合的地点。《汉书·地理志下》云:“卫地有桑间濮上之阻,男女亦亟聚合,声色生焉,故俗称‘郑卫之音’。”在卫国,亦有“桑间濮上”之类的男女野合之所。
古代的男女野合之会发生在阳气勃发、万物生辉的春季,即所谓的“中春之月,令会男女”。先秦还有一颇流行的活动亦于此时举行,《礼记·月令》载:“仲春之月,是月也,玄鸟至。至之日,以太牢祠于高禖。天子亲往,后妃帅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授以弓矢,于高禖之前。”孔颖达疏曰:“《周礼·媒氏职》注‘媒之言谋也,谋合异类,使和成者’……媒字从女,今从示旁,为之示,是神明告示之义。”(孔颖达:《礼记正义》)可知,“禖”通“媒”,禖神的作用是“谋合异类,使和成者”,即牵合男女之事,管理婚配。又“天子所御”,郑玄注曰:“谓今有娠者”。(同上)“礼天子所御”,即携带着男子象征物———弓矢、弓韣于高禖之前,为天子所御幸而有孕的女眷举行礼仪,显而易见是在祈求多子多孙。可知“高禖”是管理人间婚姻与生育的神。
受此启发,在对禖神崇拜从远古到周代的系统梳理基础上,有学者指出:“仲春祭高禖”和“仲春会男女”一是乞子,一是婚配,二者是性质相关相近的两件事,统一于氏族时代春天高禖祭祀节的宗教仪式的。(毛忠贤:《高禖崇拜与〈诗经〉的男女聚会及其渊源》,《江西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4期)此说很有见地。我们认为,周代的“令会男女”也是以高禖神崇拜为背景的,当时流行的野合之会与高禖之祀不仅仅是时间上的巧合,两者当同属高禖节的活动内容,反映了人民对禖神婚配男女、繁衍种族职能的信仰。
基于以上认识,反观司马迁所说“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祷于尼丘得孔子”一句,不禁发现所述内容正属于婚配、乞子两种行为,实乃循当时高禖节的风俗而行。众多的读者往往忽略此句内在的联系,单独解释“野合”一词,以至于聚讼纷纭,异解迭现。从先秦时期的一些史料记载来,祀高禖活动在春秋时期流行于燕、齐、宋、楚、鲁、郑等国,身处鲁地的叔梁纥和颜徵在依当时风俗进行野合、乞子,无可厚非。
【 在 basil0907 的大作中提到: 】
: 明代也属于古代
: 孔老二的父母的野合和贞洁有啥关系?这个野合,是指双方年龄相差太大。
: 《史记·孔子世家》:“纥(叔梁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 。”司马贞索隐:“今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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