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你根本没有任何法律常识。
刑法中关于强奸罪没有但书条款,和不需要有但书条款,是两个含义。我怀疑你不真的懂汉语,你也不用卖力表演不懂啊……
有没有但书条款,白纸黑字,根本不需要争论。
现在是按你的理解,也不需要有,来讨论(如果理解错了请原谅想,毕竟我不能以你眼睛有问题,或者精神恍惚,非能看到但书条款为前提啊……):
我国是成文法,刑法原则是罪行法定,例外条款均有但书明示。刑法与民法是两个领域。民法是私法领域,法无禁止即可行。不要混淆。公序良俗是民法总的原则,这个没错,但要引入刑法,则毫无理据。因为,刑法惩治的是严重违法行为,这里面的规定,均不可能有是所谓公序良俗尺度的事儿。民法则不然,法无禁止即可行,所以兜底,以公序良俗调整。这本身是没问题的,争议的点是公序良俗,不宜过度引用来作为做出偏离法律条文,或者偏立法发本意的自由裁量范围裁决的依据。这个不细说。
最后,说公序良俗本身,是否包含配偶间(合法存续期间,且未提起离婚诉讼)默认性同意,性义务。这个问题恐怕不能没有根据的任意塞进公序良俗。结了婚就是一次性表达了所有性同意了?就是随便x,想x就x?你确定我国人民有这公序良俗?
【 在 shuofa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问题展开说就太长了
: 1、简单的说就是我国的婚姻法其实是最高级的,强调婚姻的实质是感情,从这个意义上,你可以说我国并不否定婚内强奸
: 2、但你不能说我国婚姻法是支持婚内强奸,这两个说法差异巨大,这句能看懂吧
: ...................
--
FROM 219.237.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