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举得事例,要引用的法条法理,都没有任何矛盾。
你又说认为婚内有强奸,却对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制定的刑法中,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并没有排除配偶,这一点有异议,才是自相矛盾。
我没有涉及什么婚内骚扰,这跟强奸根本不是一个范畴,骚扰甚至都不是刑法内容。至于猥亵,根据最高院意见,家庭暴力犯罪中包含性暴力,我觉得可以商榷。
【 在 kimychrist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抄的那段就已经和你之前说的不一样了,你能注意到不?
: 有人说婚内都没有强奸了么?
: 会有人和你讨论婚姻和性承诺的关系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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