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之所以加这么多戏,就是因为我前面说了好几个重要概念,都是直接说出来的,结果你都不当回事儿
2,那我就减戏,直接摊牌吧,但你一定得认真看,认真理解,别一眼看上去不认可就直接喷,仔细看看再喷不迟
3,其实也不复杂,就一句话,中国只有审判员职位,没有法官职位
审判员来自法院组织法,是法定概念,而法官法是个假概念,只是个文字游戏,
你读一下法官法第二条,那就是法院刻意想脱离人民立场,利用职称,把自己塑造成“官儿”罢了
但改变不了审判员这个根本定义
换句话说,法院组织法,才是法院和审判员的权力来源
所谓法官者,自高身价而已,类似警官,以后都应该取缔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规矩又不是你来定。你直接说什么行为,违反了宪法,立法法或者其他哪个法的规定好了。商榷问题而已,我甚至都没有预设谁对谁错。只是问你法官法咋违法了?你加这么多戏,啥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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