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是否有效看内容合法与否和是否各方达成合意。
借婚姻勒索成立,和強姧罪成立,没有必然逻辑关系,两个案件,两个案件、案由,两个性质(民,刑)可以都成立,可以单独成立,也可以都不成立
仙人跳明显不符合強姧构成要件。男方如果不是明知违背妇女意愿,不构成強姧。从没有“未征得女方同意,发生关系”必然构成強姧的法理。要件是明知违背妇女意志。
仙人跳和強姧也不必然矛盾。一切看是否明知违背妇女意志,如果妇女虽参与仙人跳中,但明确表达了不同意意思,同时可推定达到使得男方明知的程度,也可以构成強姧。
你所说的男方要求姓交,女方之前未表达拒绝意思,这个跟当时男方开始姓交前,女方是否表达不同意,且达到男方明知程度,无关。女方的其他撒谎行为,法庭应作为判断其其他证言真实性的考察依据。但不是男方脱罪的充分条件。
说判决依据不足,应依据判决书法律说理。我并不排除定罪依据不足的可能。
【 在 zerro 的大作中提到: 】
: 彩礼协议是打印的
: 加房本的协议是手写的
: 所以,加房本明显不是事先约定,而是在财力协议签订后,订婚环节现场加码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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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222.131.244.*
FROM 222.13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