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是标准的法盲。对遗嘱的珐律规定一窍不通。包括他说说的什么“非关系人”见证,根本不知所云,毫无常识。只有代书遗嘱才需要见证人,而且,实际中哪有找个什么没关系的人见证呢?正确的说法是非利害干系人,具体到代书遗嘱见证人,司法解释很明确,只要继承人获得遗产不会导致见证人获益就是合格见证人,包括不限于存在债权,债务,共同经营等关系,或者继承人近亲属等潜在可以在继承人份额中获得利益的。
【 在 yingzh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案没有说遗嘱无效啊,说的是房产转让价格不合理。
:
--
FROM 219.237.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