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有两个姐姐,前段时间公婆可怜二姐孤苦无依,把他们所有存款+让我老公出五万块钱,给二姐买房。老公在签合同前夕才被告知要出钱兜底。二姐大概需要五年才能攒够欠款(不确认她愿不愿意还)。
最近大姐又查出可能癌症。老公说我们也要出钱兜底。
我自己家现在也焦头烂额,父母花十几万盖房,可能要被评为违建拆除。现在我爸被镇里吓的脑梗前兆。
我跟老公说了想法,他的钱和以后工资可以给大姐花,不够可以借信用贷。我的钱要留着给老公孩子我父母我姐姐兜底。(我俩一直各管各的工资,我管孩子花费,他管家里和车。房贷我还了六年,他还了三年)。
全家出钱给二姐买房时,我在心里反对过(明面反对也无效)。因为几乎掏空了公婆,大姐,二姐所有积蓄和我老公部分,那就意味着如果上述有任何一人或一人的孩子生病,那么我老公的存款都会不保甚至负债(因为姐姐们认为老公工作最好,他借银行贷款比较容易还的上)。没想到一语成谶,真是一言难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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