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你承认是双方合同行为就好,那么:
1、赠与人赠与金额是其大部财产
2、赠与的目的是维持与女方关系
3、临近zs还发生大量金额的赠与
4、双方在赠与人生前就已经分手
5、赠与人的继承人反对此项赠与
在1+2+3+4+5的情况下,受赠与人还坚持接受赠与,我认为不符合当前的公序良俗
大姐您认为符合,我也拦不住您,但您不能只强调自愿,而认为上述5项不是考虑因素
【 在 windinwillow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为什么男女恋爱期间的共同花费需要退给男方亲属?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May 20 18:18:34 2024), 站内
:
: 谁改了?你又替我改了?
: 男的自愿赠与,女的自愿接受,谁说这是单方行为?
: 【 在 shuofa11 的大作中提到: 】
: : 啊对对
: : 你啥时候把民法典改成赠与是单方行为,不是合同行为,然后再来把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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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http://m.mysmth.net·[FROM: 112.9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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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1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