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赠与人赠与金额是其大部财产
2、赠与的目的是维持与女方关系
3、临近zs还发生大量金额的赠与
4、双方在赠与人生前就已经分手
5、赠与人的继承人反对此项赠与
在1+2+3+4+5的情况下,受赠与人还坚持接受赠与,我认为不符合当前的公序良俗
大姐您认为符合,我也拦不住您,但您不能只强调自愿,而认为上述5项不是考虑因素
【 在 windinwillow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为什么男女恋爱期间的共同花费需要退给男方亲属?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May 20 18:21:56 2024), 站内
:
: 笑了,是你嘴里的那个“公序良俗”管不着
: 你们心里真的一点数都没有
: 【 在 shuofa11 的大作中提到: 】
: : 不对,大姐说是公序良俗管不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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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改:·windinwillow 于 May 20 18:24:45 2024 修改本文·[FROM: 112.97.57.*]
: ※ 来源:·水木社区
http://m.mysmth.net·[FROM: 112.9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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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indinwillow FROM 112.97.57.*
FROM 36.1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