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荷账户,胖子存进去的17.3万,支取24.8万,看上去多取了7.5万,但是这24.8万干嘛去了,是不是给谭花了,很容易查出来的,这个钱可不是小数目
通告为什么不写24.8万干嘛去了,这不就是误导吗?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算不算那个7.5要看用什么出发点吧,如果按照通告的那个思路,分别以账户之间以及小荷包为计算对象,算出来是42.7。。
: 如果要用他们两个人作为计算对象,算出来是26.6
: 如果只用账户,那就是50.2,但他们出现了共同花销。于是出现了个7.5,存钱没说哪里来的,花钱也不够清晰,也许意思是说甭管你们哪里来的以及干了啥,总之既然是共同账户,那么你们就一人一半的担吧,所以出来了个7.5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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