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需要进一步说明误导了什么。
关于你提到的,账户性质并不影响计算账面往来。
没有区分你可以进一步要求有关方面披露细节,而不是认为该通报有错误。
7. 5不应当计算我没有在当前讨论中看到具体说明。
我在另一贴中曾说过,如果要探究具体真相,需要更多相关信息,但这些信息是否应当披露需要讨论。
如果就当前公平而言,你有没去主要到由于其姐不当行为为谭的生活带来的种种影响?
就具体而言,4月5日分手(存疑)事故发生在4月11号,还需进一步讨论。
【 在 okaym 的大作中提到: 】
:
: 如果不区分两人从共同账户中取款分别自用和共同的金额,那么这个7.5没有任何意义。反正看了这个通报,容易让人误解成男方从共同账户中多取了7.5万元,将来如果要女方向男方还钱,也得把这个7.5元算进去扣除掉。但这是错的,原因上贴中我已说明。
:
: 你可以再看看通报,女方取款的用途进行了分类,即一部分自用一部分共用,但是男方却没区分。既然女方能区分,就应该把分别的金额写出来,另外男方的也应该可以区分,就算男方已去世女方也可以说出来哪些是用于共同事项了
:
#发自zSMTH@CDU.MP
--
FROM 171.11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