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用法上,可能只有当事人双方才清楚,我们无从得知。
在后面这个问题上,我又看了看我前面的和其他人的帖子,我发觉这里存在一个误区。
我认为关于这里女方用钱目的,是对相关舆情的回应。
在具体钱的计算上,肯定是两家讨论的,不存在误解一说,难道广大网友还能干涉他们不成?
【 在 okaym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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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主张官方应该披露所有细节,我也没说官方袒护谁。仅凭现有的信息,我也不认为女方是捞女,我也不认为男方是受害者。我之前也说过,恋爱中的事,哪有那么容易分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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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是指出通告中的问题。当然,我说的不是那个时间问题,那个时间问题确实是不严谨,但是不涉及到本质,也不会给人误解。可以说是个小错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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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zSMTH@CDU.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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