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具体用途上当事人(也就是男女双方)最清楚。
女方取钱的用途既然写了,正常来说应该是女方自述的。为啥不让女方说一下男方取得钱哪些用在了共同项目上呢?这样不就公平了吗?而且也不是做不到
你说的两家讨论钱的事,通告中没写,我不清楚,也无法表态。
但是我说的误解是让群众误解。写通告不就是给群众看的嘛,既然给群众看,就不应该给群造成误解。至于是什么误解,我说了多次,你应该清楚了吧
至于钱怎么花,此事怎么和解,钱款怎么再分配……确实是人家的私事,其他人无权干涉。但是群众看通告、对通告质疑,也是群众的权利,不是你说的“干涉他们”。
【 在 VincentGe 的大作中提到: 】
: 具体用法上,可能只有当事人双方才清楚,我们无从得知。
: 在后面这个问题上,我又看了看我前面的和其他人的帖子,我发觉这里存在一个误区。
: 我认为关于这里女方用钱目的,是对相关舆情的回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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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okaym FROM 121.69.200.*
FROM 121.6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