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账户之所以要清晰,是因为通告中计算了差额7.5万,就不能漠不关心了。
算法也很简单:
男方花费 = 男方存入 - 男方支取自用
女方花费 = 女方存入 - 女方支取自用
通告中的7.5万差额应该按照“男方花费 - 女方花费”计算出来。当然计算结果大概率不是7.5万。正值就是男方花的多,负值就是女方花的多。
通告可以不按照上面的计算,甚至可以不计算,但是绝不能简单的算出个7.5万,这就会给人误导了。
【 在 VincentGe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点我清楚了,但我看待即使说明了两人用于共同用途,在计算上,这部分也是谁出算谁的,并不影响公众认真。
: 两个都写并不一定公平。假设该钱全部用于个人消费,那么此处写出来表达的就是*强调*。
: 关于误解我再次作出澄清,我并非不了解所指“误解”是什么,相反我很清楚,但我不赞同该观点,我期望写出仅仅是多数情况当人写出后会自然认识到其不足,就像数学上的显然不一定显然,易证不那么易证。如果此时还认同该观点,我认为这时才有讨论的必要,因为都是经过思考的且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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