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表彰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学生日常综合表现
评选。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关心同学,在校学习期间积极参加学院活动,各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事迹具有感召力。
2.有较强的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3.远程教育学生在校期间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 70分及以上且无补考现象,成人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全班前30%以内且无补考课程。
4.被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具有优先评选资格:
(1)在籍期间被评为优秀学生;
(2)获得科研成果奖或承担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成绩;
(3)获得县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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