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在办理结婚登记过程中,当发现女方曾多次与不同对象闪结闪离,或者发现双方当事人刚认识几天就申请登记时,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应予以提醒,尽量让双方当事人深入了解彼此后再来登记,避免因骗婚等问题引发矛盾纠纷和彩礼损失。
长乐区民政局介绍,今年,共对当地3个乡镇过来闪结的男方当事人进行了提醒。事后,经了解,女方确实存在通过结婚骗取彩礼嫌疑,男方及家属对工作人员的提醒表示感谢。
长乐的“天价彩礼”现象,互联网上已有讨论。今年4月,长乐法院公布的一则案情显示,A某(男)和B某(女)相亲认识,确立恋爱关系后不久举办订婚仪式,订婚仪式上A某向B某给付彩礼108万元、红包18万元、价值共3万元的钻戒两枚、价值共5万元的LV包包两个。订婚后,男方家庭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请求女方“借回”20万彩礼,由此产生矛盾。双方家人发生激烈争执,导致双方婚约终止。A某要求全额退还彩礼,B某不同意,故A某具状起诉。最终双方均同意以B某返还48万元及钻戒两枚、LV包包两个的条件达成调解协议。
“婚姻登记窗口发现骗婚嫌疑给予善意提醒,这并非多管闲事,也不是要干涉婚姻自由,而是积极履行职责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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