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离婚了。
但是因为两个孩子还一直住一起。
当初两个人都出轨了。但当时婶婶不知道叔叔出轨了,所以离婚的时候把价值400万的房产判给了叔叔,两个孩子给婶婶。
后来知道叔叔也出轨了,觉得受骗了。于是拿起孩子放武器,天天逼叔叔。
现在叔叔已经把整个房产,包括所有的80万现金,全部给了婶婶。
但现在的问题是:过户之后,婶婶不认之前的协议。继续让他给300万,包括精神损失费。
如今我叔叔逃到外地,婶婶带着两个孩子也追到外地。不让孩子上课。
班主任天天打电话催。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哪个部门管这个事?能强制要求她带着两个孩子重新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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