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根本没有近些年的彩礼,这咋就不说了?
当下的彩礼与传统社会的聘礼性质不一样。古代礼法,士是最低等级的贵族,士以上才需要纳征,也就是聘礼,这是象征意义,按贵族等级高低,规定的数额不同,数额都很少,多给那是僭越,逾制,犯法的。
传统礼制崩坏,旧社会平民效仿,融入婚俗,要彩礼,尤其是高价彩礼,具有买卖婚姻的性质。故而,1949年之后的第一部婚姻法规定:“禁止任何人藉婚姻关系问题索取财物”,废除了彩礼,以维护婚姻自由、保护女方人身与自由权利,具有鲜明的进步意义。
当下的彩礼是新起的,存续的时间并不长,其起源于:一些男性若不向女方支付彩礼就没法进入婚姻市场,所以彩礼应运而生。在这个意义上,彩礼有一个内在悖论:越是贫穷的家庭、越是出不起彩礼的男方,越可能被索求高价彩礼;越是富裕的家庭、越是出得起彩礼的男方,反而被索取彩礼的概率越低。
【 在 phoenixhills 的大作中提到: 】
: 历史上难道没有上述做法的先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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