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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Re: 有一种情况我愿意付彩礼
colorful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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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7 18: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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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法条,确实赠予存在撤销可能性。但如果已经结婚了,而且不是很短时间内离婚的,撤销条件已经不存在。
在实际判例中,结婚超过1年再离婚的情况下,基本彩礼要不回来。这种情况下,更是没听说过以“界定为借婚姻索取”而退还全部彩礼的。你那边有例子吗?这么多离婚彩礼案,有1个例子吗?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错误,法律上彩礼可以界定为主动赠与,但也可界定为借婚姻索取。而且,已发生赠与,只是没有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没有撤销可能。
--
FROM 210.7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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