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所谓没有一个判例将收取彩礼认定是“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是彻头彻尾的谎言。
同居是不规范表述,规范表述见我贴的彩礼司法解释第六条。扯什么借钱,你高兴就好。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了半天,说了一个“现在已有案例已共同生活一年以上的,依照“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条款,返还了大部分彩礼的生效判决。”。
: 现在同居的财务往来也算彩礼呀?返还的还只是“大部分彩礼”。
: 那以后借钱是不是也算彩礼?那确实,“彩礼”可以要回来。你赢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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