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这是人家双方的事儿,不关其他人什么事儿,即便有问题,也可以个案解决,调整。可以索赔。本质上,你可以维护自身利益,但没权利要人家改规章制度。当事人之外更是扯淡。民事诉讼都没这个案由,郑釜机关的规定倒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这些法盲真可怕,自己不高兴就胡扯。我想了半天,唯一可能的案由就是这规定致使这些人精神损失了……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与国法 矛盾就行
: 以前北大校规禁止未婚同居呢,我不知道这条还有没有
: 历史上真有人被北大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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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219.23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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