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不是婚姻自由,这也不是干涉。是愿赌服输,这么干就承担相应后果。人家就是规定福利不给这些人发怎么了?福利本身也是你履职之外的部分,甚至没有哪个法律规定企业必须有福利。
倡导文明风尚,到底违反哪条法律?不让纹身,穿拖鞋,异装癖等等的规定多了,都不止取消福利,有啥问题?LGBTQ这些,本身也不违法,人家签约使用不违法,不签约使用也不违法啊。人家看不惯你,难道不用你的权利都没有?何况,只是少发额外福利而已。如果感到被干涉了,被欺负了,可以仲裁,可以起诉,没给你维权渠道么?好笑。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员工自己愿意给彩礼啊,企业凭什么干涉?企业的权限只是经营超市,不违法的情况下有经营超市的自由,比如商品都粘在天花板上。但一个超市没有评价别人要不要彩礼的权利、能力和资格。超市可以规定员工职责范围内的内容,但不能规定员工的私生活。员工只有在工作期间与工作有关的行为接受管理,并按合同取得相应报酬,其它时间其它行为是自由的。如你所说,法无禁止即可收给彩礼。国家都没管企业凭什么管?如果彩礼可以管,那同性恋要不要管,婚前性行为要不要管,界限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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