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下判断也需要有依据,况且它也不是司法机构,有没有资格判断违法还是问题。企业经营管理是相关的,管理的是经营范围内的事,就像超市不能去指挥交通。彩礼显然完全和超市行业内容无关,企业自己也说目的是减轻员工结婚的负担,显然不是出于企业经营管理需要。那么企业有没有资格和能力判断员工结婚的负担大小,有没有权力干涉员工选择负担大的生活?如果有,是谁授权审批的,如果没有,应该由谁来制止企业越权干涉社会生活?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人社局说了,企业规章制度,不违法。你拼命混淆经营范围和企业内规管理,是无奈之举,为了抬杠不顾常识。你这么笃定,可以举报人家违法超范围经营,看看人家理深井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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