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看不懂你在说啥。你是认为彩礼属于索要财物还是不属于?你自己不是写了吗,高法认为彩礼算赠与,不返还为原则,返还是例外。那你应该反对胖东来与高法原则相悖的做法才对啊。人家男的愿意赠与,关别人屁事。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婚姻法从无你所谓规定,民珐典也没有相关内容。
: 我从没说彩礼就是索取财物,以结婚为条件索要,不管什么名义,都是违法行为。
: 最高法彩礼司法解释第二条很明确,你不要混淆,非法的就是支持返还,没有条件。第五,第六规定是合法的彩礼,不是第二条情形,事实上是按照“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向女方的赠与”来规定这类特殊赠与的已发生部分,返还规定。以不返还为原则,以返还为例外。
: ...................
--
FROM 223.7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