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完全是你自己主观描述,丢字人家当事人都没有用。“父亲把母亲安置在一个出租屋内,由保姆照料,父亲则和第三者、私生女住在别墅内”,这是人家的主张。
这个阶段你说是谁在担负照顾责任?是女儿么?何况,之前没有矛盾时间也很长,是夫妻相互扶助。怎么得出女儿赡养责任尽到的更多结论?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另外,
: 把原配一个人丢在出租屋,自己和小三住别墅,
: 这叫共同生活?叫尽到更多赡养义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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