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是你认为的
显然你没有比对过任何一个实际民事案例的卷宗和判决书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判决书当然要载入当事人相关陈述主张,不是原话是要总结性的,而且相要是与案件关的内容。当事人主张的虐待,家暴,不孝,试图伤害母亲等都有记录。为什么没有所谓限制人身自由内容?你非要把自己揣测当成在案事实,才是没有常识。你的依据是什么?法庭没有认定的东西,不作为判决依据有什么可以指摘呢?
: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 一看你就没有过任何法律实操
: ...................
--来自微微水木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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