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复杂?你预设判有错都不需要证明,去探究是什么造成的错误,不是搞笑么?而且,是否有错不重要,重要的是存在不满,存在动机,故意实施。这就够了。
如果属于错案,嫌疑人即便伏法也可以通过司法监督程序改判。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看,这个问题就更复杂了。
: 法官判的民事案是有错,假设这个“错案”是工作失误或者对案件的判断错误造成的,是否能成为法官作为被害者的“过错”?
: 进一步推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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