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你前面不在乎违法只讨论社会危害吗?
你明不明白劳动法为什么要规定关于年假、加班费相关的内容?因为这些和企业有直接利益关系,劳动法不管的话,大家就会争相效仿,慢慢大家就都不给了,因为对企业来说这很赚啊,所以必须约束。
而其他的东西,比如老板规定你在家不许穿秋裤,是不是干涉你个人生活?是,但是这对企业来说没啥收益,单纯就是老板的个人恶趣味,别的公司也不会模仿,不会形成风气,所以只要不违反法律,最终说白了都是“一份工作,爱干不干”,没什么社会危害,只要当初劳动合同上承诺的东西给了,就没问题。现实中企业手伸得很长的例子可是比比皆是,没那么高话题度而已。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范畴和内容是两码事,在某个范畴有权利,不等于不会犯错,就像每个人工作都会犯错。但如果不属于你的工作你去做,跑马路上指挥交通,就不是犯错那么简单了,影响大的话必然犯法。
: 奖金不是指任意的货币,而是指工作报酬。老板可以决定我的“工作”报酬,但不能把报酬和非工作内容挂钩,因为他没有权利、也没有能力判断其它问题。工作以外的决策是我个人的自由,是活着的意义所在,怎么能为了奖金就出卖呢?卖自主权和卖器官有啥区别,器官给的钱还多。
: 打人是违法的,无伦给不给钱。你在大街上打人,即使对方愿意,别人一样可以报案,叔叔一样可以依法抓你。打人犯法都不知道,幼儿园没教你么。
--
FROM 218.108.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