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呢显然涉及的是职场理念差异,比如我认为公司以定义彩礼婚房而区别发放广义上的薪资福利是区别对待,而你认为凡是非应收非应付的薪资福利那么公司就可以全权决定。。。以及更加重要的,如果这条是原本没有而新加的,我会理解这是变相削减员工福利,而你会觉得同样非应收非应付就老板一人说了算,例如有的公司把原本的12薪变更为总数不变的13薪再以年底双薪奖励的方式发放的做法那就是变相削减薪资,因为原本没有门槛的东西加了先决条件,人原本就有的15天年假变成了要不收彩礼不要婚房才能有15天年假而收了要了就会少一天半,人原本一个月能挣的两万块钱变成了要先上满12个月才能拿到共计全年的24万块钱而上不满比如离职了就会少了两百块钱。。至于是否违法,很简单,那就看那个条文是否合规,公司的条文章程应当员工大会表决通过达到法定人数比例后备案执行,才有法律效应,这条也是仲裁诉讼中判定公司章程是否有效的标准依据,当然人家可能甭管举手也好签字也罢的人家确实合法合规,那就他家员工好说话呗,至于今天可以定义彩礼婚房,明天就能要求父母合住,社会有的是正能量,只管一条一条慢慢来。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企业内规你管的着么?觉得违法可以报案。不要玩文字游戏。倡导尊老爱幼,也可以些倡导抵制不尊老爱幼行为,并自觉不实施有违遵老爱幼传统美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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