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间的行为,哪有什么权力强加?觉得违法侵权可以去起诉,而不是强买强卖,你也没权力强迫交易合作。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妨碍他人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不同价值观的人是不是平等的?谁有资格因为对方观念和自己不同,就利用手中的权力资源给对方施压、要求对方改变?“你不听话就不能拿高薪”,和家长对孩子说“不听话就不要你了”,有什么区别?父母可以因为孩子不听话就遗弃吗?当然不行。企业能因为员工私生活和老板观念不同就区别对待吗?当然也不行。这和歧视未育女性、大龄码农有啥区别?允许这些现象都是封建思想的残留,规则是什么不重要,对“不听话”会被惩罚的恐惧超过一切。那现代社会的法律保障权利体现在哪里呢?任何支持胖东来的人,本质上是宣布放弃了法律对自己的保护。当和你价值观不同的人侵犯你的时候,你只能以相同的逻辑接受侵犯。这就是组成社会时隐含的“契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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