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啥权力定义他人的逻辑?又怎么能证明他人自相矛盾?不过是自己树靶子自己抽自己。
你根本毫无逻辑,公徳是社会共识,正说明没有共识就不能认为违反公徳,而非没有共识就不能认为不违反公徳。你的本质还是以个人认识强加他人。你不能代表大家,代表公众。这么多人不认可,本身就证明了这一点。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就是自投罗网,成为我说的自相矛盾式缺德的典范。
: 如果你真的相信“公德必须是社会公认的”,那显然我和lz、还有不少人都认为下车的人是缺德的,没有和你达成“公认的标准”。所以你后面说那一长串自以为是的话都是不成立的。
: 你的思维和下车那人是一样的逻辑:我的标准就是世界的标准。我需要坐着,就可以不让座,我要下车了,下一个人就不该坐,必须让给老人。我的观念是对的,因为公德如此,公德如此,证明我的观念是对的。至于和我观念不同的人,因为不符合公德,所以一定是错的。因为公德就是大家公认的观念,一个人和大家的标准不一样,那他当然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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