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那个帖子下,提出了一个我认为更准确的说法
发信人: ju0415 (juju), 信区: FamilyLife
标 题: Re: 地铁上的遗嘱式让座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Jan 13 09:53:31 2025), 站内
你前面说的所谓的“谁先抢到算谁的”,不算错,也不全对
因为不全面
我来说说我认为更正确的说法
“法无禁止即可为”“规无禁止即可为”“德无禁止即可为”
在社会生活中,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道德,就可以做
但是大家同样都不违反的情况下,可能也会有冲突,此时需要协商解决
比如类似地铁座位、图书馆座位等等这种非排队情况
是先到先得,还是给需要的人,甚至给认识的人
这些都不违反以上三个原则,所以都是可以的
a认为应该给需要的人c,b认为先到先得,他们的想法也都是正常的
所以,如果此时a想把作为让给c,可以跟b协商
或者,如果a正在这么做且没有主动提出协商,b可以提出不同意见,加以阻止
然后他们再协商(如果不嫌麻烦的话)
b当时不提出反对意见,之后跑到网络上发帖抱怨,然后说是遗嘱式
在很多人不同意他的看法后,b逐渐走向了极端
这就不对了
【 在 allwar2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说法,倒是勉强说的通
: 不过呢,也可以算“钻规则的漏洞吧”?
: 我记得有次体检,前面的队伍基本都是一人代表五六人
【 在 foremind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想让座给谁,是我的权利哈。更何况让座的是弱势群体。虽然一开始没让座是有自己自私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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