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不是,我觉得男女是一样的,性别本身不应当成为区别对待的判定标准,就如同我们不可以默认什么性别的人更加会忠于家庭从而限制甚至控制另一方,尤其如果站在社会规则层面来说更是如此。否则那是不是公司应当给予女性员工更高的工资?婚姻法是否应当赋予妻子更多的话语权?我们坐公交车是否应当让女人先上车?一家人吃饭是不是男人最后一个动筷子?我理解社会给予所有人公平和平等是前提,然后对于弱者有适当倾斜是照顾,这两个不可以倒过来顺序,否则就如同没有前者会出现恃强凌弱一样,后者同样会出现以弱凌强,而且后者本身根本也不可能单独存在,规则本身就存活于资本之下。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又把个体选择和社会规则混为一谈了,总是这样。
: 个体如何选伴侣是私生活层面,现在讨论的是社会规则和社会权利问题。规则和个体的关系是,规则会引导和塑造个体行为,规则会保障个体选择的权利得到落实。
: 男权社会中,从正治到文化教育都在重复某些观念,比如女性就是不独立、要独立就应该一手赚钱、一手做家务带娃、一手练瑜伽化妆,否则男性出轨就是被迫的,女人要分更多钱就是物质、没能力。如果社会中100个声音里99个认同这些判断,那女人从哪儿能找到持不同想法的男人?人的思想是天上掉下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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