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买的房子五十万,现在一千万,补偿给你二十五万你乐意吗?二十年生儿育女操持家务侍奉老人青春耗尽,值25万,一年1万。vv你最大的问题是不了解女性在婚姻中生育的付出有多大,也不了解离婚时人性的恶,总是纸上谈兵想当然。实际上有能力和财富的一方一直可以不择手段伤害另一方,现在又有法律助纣为虐。钱和房子可以要回去,但孩子不能塞回去,青春不能倒流,所以只保护财富的婚姻法就是剥削女性,属于合法诈骗。不过女人也不像光棍能去学校看人,所以不骗白不骗。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人会关注这个东西一定会看原文吧,如果觉得条文用语不清晰,那么就往下看啊,“为帮助大家更直观、更形象地理解《解释(二)》相关条文内容,我们同时配发了四个典型案例”。。
: 在案例一中,夫妻一方在结婚后将其婚前房产为另一方“加名”,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fy综合考虑双方婚姻存续已十余年,但给予方承担更多家庭开销,结合双方对家庭贡献等因素,判决房屋仍归给予方所有,同时酌定对另一方合理补偿。
: 在案例二中,一方父母将自己名下房产转移登记至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fy在认定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房款由一方父母出资、赠与目的及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未孕育共同子女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出资方子女所有,但酌定对另一方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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