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有点良心,离婚房子都会尽量给带孩子的一方,通常是女方。否则看着孩子搬家换学校吗?如果因出轨离婚,更不好意思让老婆滚出去吧。你只看到了钱,没想到结婚后住的房子是夫妻和孩子的家,是有感情和有功能的。熟悉和方便、安全感、回忆、上班上学的交通、孩子的朋友和补习班,这些是拿几个钱马上能重来的吗?何况补偿的钱一定不可能买同地段同样大的房子,女方如果带孩子生活品质一定下降,自己工作的话,找保姆老人都没地方住。你只看到钱,是因为你没孩子,永远理解不了女人生育的付出。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房子永远只能给一个人,过去离婚也是你拿房子我就拿钱,只不过过去的二十年房价一直涨涨涨,我们的习惯思维方式会被固化成无论任何情况下你只要处置了房产,那么你就再也拿不回来这套房了,一样的钱是买不回来的,于是人人自然而然的就会选择不要哪怕给半拉房款的就要那个房,否则再也买不回来了。
: 那么问题来了,现在大家如何看待房和房款?是房值钱,还是房款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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