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公众道歉的核心是,觉得事情没做错,错的是引起的舆情,所以祈求公众放过,这是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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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给商户道歉,那就必须承认事情做错了,你觉得LD能同意吗?事情是不可能错的,错的是舆情。
避重就轻,马虎其词,和稀泥躲过而已。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道歉对象和道歉本身不是一回事,你还在搅和。而且我觉得就是该给公众道歉,要给被侵权人赔偿。因为大众很不满,且无法律救济手段。被侵权人可以依法成为诉讼主体,通过法律获取道歉。
: 另外,这个问题不是底层互撕,要处理什么工作人员,第一责任就是决策者,当地乃至更高级别一把手。不要说层层加码,没有压力和利益,谁有空去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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