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才是胡扯。公序良俗本质上是个框,理论上法庭可以把任何事情都扯到公序良俗,这跟成文法,法无禁止即自由,是存在冲突的。你这套本质上是习惯法的思维,落后愚昧。公序良俗是兜底条款,要慎用,这说这个,本质是对个人的保护。一个法庭,一个法官,自己的伦理道德认知可以脱离法条,合法对侵害。很多事能不能,根本莫衷一是,没有成文规定,换个法官法庭就是另一个结果,这是你想要的么?非蠢既坏。
【 在 pingguofei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就是文盲说法。民权法则首先强调的就是公序良俗。法的本质就是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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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219.23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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