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传承”的彩礼对应的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没有赡养义务,甚至回娘家也需要得到夫家的许可。
古时候有彩礼,是因为在普通家庭女性是财产,给彩礼是对财产转移的补偿。所以确实是“卖女儿”。
现在的文明社会,男女平等,女儿也有赡养义务。女方家庭辛苦培养了女儿,男方家庭也辛苦培养了儿子。彩礼已经没有法律基础了。而且民法典第1042条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还有彩礼的地方无非是传统陋习无法根除罢了。
【 在 poorworld 的大作中提到: 】
: 彩礼,是男方对女方家庭辛苦培养女儿,并把女儿嫁给男方的尊重和感谢
: 合情合理,千古传承。
: 当然,不应该像江西那样,胡乱开价,那真成卖女儿了。
: ...................
--
FROM 210.73.59.*